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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9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7期)

2024-03-31 09:03

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食品安全抽检,抽取糖果制品食品添加剂淀粉淀粉制品蜂产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餐饮食品、粮食加工品、薯类膨化食品肉制品糕点豆制品乳制品食用农产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速冻食品饮料酒类水产制品和调味品等19大类食品998批次样品,检出其中餐饮食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糕点、食用农产品、水产制品和饮料等7大类食品19批次样品不合格。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一、镇江市扬中市从林蔬菜店销售的黄豆芽,4-氯苯氧乙酸钠(以4-氯苯氧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二、宿迁市宿城区巧玲儿麻辣烫店使用的白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三、无锡市宜兴市永商易购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常州市久久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原味光南瓜子,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四、苏州市张家港市锦丰镇合兴吉麦隆购物广场销售的特大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五、连云港市高新区东河社区益明小吃店使用的大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六、标称江苏顶圣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大红枣+酸奶饮品,蛋白质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七、淮安市淮安区易尚趣超市店销售的彩椒(甜椒),氯氟氰菊酯和高效氯氟氰菊酯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八、南通市启东海鲨岛会馆销售的葱油海蛰丝,铝的残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九、南京老九生鲜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韭菜,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常州市武进区湟里幽香面馆使用的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一、宿迁市泗洪县和旺家超市销售的粉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二、无锡大统华购物有限公司镇江大港分公司销售的百合,镉(以Cd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三、无锡市梁溪区蔡光头餐饮店使用的碗,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四、连云港市赣榆区海头镇一口福海鲜店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连云港浩瑞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绿色飞扬炸拌海苔(炒海苔),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五、常州市予昊明都超市有限公司销售的鳊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六、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漂香黄焖鸡米饭店使用的米饭碗,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七、盐城市东台市欧露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在拼多多(网店)销售的标称阜宁县罗桥阜香园糕点厂生产的状元糕(熟粉类糕点),霉菌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八、泰州市泰兴市文杰餐饮店销售的牛蛙(活),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十九、扬州市广陵区江小二餐饮店使用的标称扬州圣康洗涤中心生产的复用餐饮具,阴离子合成洗涤剂(以十二烷基苯磺酸钠计)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详细信息见附表。针对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食品,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已责成相关设区市市场监管部门立即组织开展处置工作,查清产品流向,督促企业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产品等措施控制风险,依法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将企业采取的风险防控措施和核查处置情况向社会公开。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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