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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管局关于8批次食品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14期)

2024-04-27 06:04

近期,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市本级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涉及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饼干速冻食品调味品水产制品,蔬菜制品,罐头糕点方便食品薯类膨化食品蛋制品淀粉淀粉制品豆制品食糖餐饮食品食用农产品等21类食品493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合格样品485批次、不合格样品8批次,情况通告如下:
 
  一、南京火龙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猪脆骨 速冻生制品,其中过氧化值(以脂肪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南京市鼓楼区王峰松小吃店自行消毒的饭碗(复用餐饮具),其中大肠菌群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栖霞陆云香水果店销售的香蕉,其中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高淳县淳溪镇乡村美食排档使用的鸡蛋,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溧水区赵孝溧水产品经营部销售的黄鳝,其中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六、鼓楼区紫东泽百货经营部销售的砂糖橘(A级),其中苯醚甲环唑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七、南京乐农派生鲜有限公司销售的生姜,其中噻虫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八、南京市栖霞区祺恒粮油干货店销售的八角,其中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特此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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