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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销售走私牛肉 男子获刑并处罚金12万余元

发布日期:2019-03-21 来源:常州日报

江苏食品网讯

  近日,常州北港司法所接收了一名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而被判处缓刑的社区矫正人员张某。

  2017年至2018年期间,张某先后向无锡、镇江等地销售从国外购进的未经检验检疫的牛肉制品,后被检察院提起公诉。今年3月,因犯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他被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缓刑1年,并处罚金12万余元。同时,禁止其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食品生产、销售及相关活动。

  近年来,食品安全已成为民众讨论的热门话题。去年11月至今,北港司法所已接收了3名涉及食品安全问题的矫正对象,除了销售未经检验检疫牛肉制品外,还有使用硼砂为海带“美容”、在卤菜中添加罂粟等情况。这些日常购买、全家共享的食物,带着有毒有害物质悄悄上了寻常百姓的餐桌,让人不得不忧心食品安全问题。

  在建议相关部门加大查处力度的同时,北港司法所也呼吁广大居民消费者,购买食品时,一要注意销售商家是否具备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件,二要注意食品本身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生产地址等标识是否齐全,进口食品是否有中文标识、检验检疫证明等,三要注意保留证据、留存凭证,善用调解、投诉、诉讼等合法的维权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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