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节将至,这份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请收好
发布日期:2022-01-27
来源:南通市场监管微信号
江苏食品网讯:
新春佳节将至,为保障广大群众饮食安全,欢度快乐祥和的节日,有效预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南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针对节假日食品安全消费,温馨提示如下:
提示一:疫情防控需警惕
不购买来源不明的冷链食品,不从国(境)外网购、海淘物品,不从国内中高风险地区购买冷链食品。
确需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时,应通过微信、支付宝“江苏冷链”小程序扫码查询相关信息,严格查验该批次食品的入境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及集中监管仓出仓证明。
购买进口冷链食品期间要全程佩戴口罩,避免用手直接接触;结算时提倡使用非接触支付方式,配合做好实名登记。
在清洗加工进口冷链食品前,严格做好内外包装消毒,并做到生熟分开、烧熟煮透。
提示二:外出就餐多注意
应选择持有有效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和营业执照等合法证照的餐厅就餐。
查看食品安全量化等级公示牌,优先选择餐饮服务量化等级为优秀(笑脸)的餐厅就餐。
留意食品是否变质、是否有异物,不吃感官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慎吃颜色鲜艳的腌制肉类,慎重选择熟卤菜和生食、冷食。
正确佩戴口罩,餐前洗手。使用公筷公勺,倡导分餐制。注意保持与他人的安全距离,有效避免人员聚集。提倡非接触式点餐、结账。
提示三:选购食品要细心
购买食品时优先选择连锁商超或农贸市场销售的正规企业生产的食品,保留购物凭证。
购买散装食品时应注意盛放食品容器的显著位置是否有食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等信息标注,必要时需询问食品保质期信息。
购买预包装食品时应注意查看食品外包装是否完整无破损,包装上标识或者产品说明书是否清楚、齐全,是否在保质期内。
提示四:食品消费要理性
在购买食品和外出就餐时应理性消费,谨防各类消费陷阱,尤其是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食品,应谨慎购买。不要盲目通过会议销售、电话销售、免费试用等活动购买食品。
自觉传承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享受“俭以养德、文明用餐”的快乐,坚持做到合理消费,培养节俭用餐习惯。
不购买、食用野生河豚鱼和未经有关部门备案养殖加工的河豚鱼及其制品。不采摘、购买、食用野生蘑菇。坚决不吃野生动物、江鲜,并对非法售卖、加工野生动物、江鲜等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不购买食用来源不明的酒类,不食用配方不明或不安全的药酒。
提示五:居家饮食防风险
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按食品标签标识所要求的储存温度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温暴露过长导致腐败变质,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分开保存。
烹饪前,食品原料要洗净。加工、贮存中要注意生熟分开,防止交叉污染。食物要彻底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慎食生食水产品。
菜肴尽量当餐制作、当餐食用。高危易腐食品熟制后,在8℃-60℃条件下存放2小时以上且未发生感官性状变化的,食用前应充分再加热,确保食品的中心温度达到70℃以上。
提示六:网络订餐多留心
选择正规的外卖平台订餐,不选择“朋友圈”、“微店”等未经有关部门许可备案的订餐渠道订餐。
在订餐平台查看餐饮单位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小餐饮备案卡),确认经营资质。
尽量选择近距离的餐饮单位订购,缩短食品运送时间,尽量不网购凉菜、生食、裱花蛋糕等高风险食品;收到食品后要检查包装及食材质量,及时食用,勿长时间存放。
消费者购买食品或外出就餐要索要消费凭证,一旦进食后出现腹痛、腹泻等不适时,应尽快就医,保留病历和化验报告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拨打消费者投诉举报电话123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