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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铁拳”行动典型案例(第三批)

发布日期:2023-04-26 来源: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食品网讯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在“4·26世界知识产权日”到来之际,常州市市场监管部门通过选取部分典型的知识产权保护案例,以案释法,旨在进一步震慑和制止侵权违法行为,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意识的良好氛围。食品领域案例如下:
 
  案例一

  杨淑宇食品自选商店销售侵犯

  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案
 
  案情简介
 
  2023年1月18日,溧阳市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线索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进行了检查,在其仓库内查见有涉嫌侵犯他人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贵州茅台酒及五粮液各9箱(6瓶/箱),经鉴定均为非正品。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之规定,因当事人的行为涉嫌犯罪,溧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七条、《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规定》第三条之规定,将此案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典型意义
 
  本案的查办一方面维护了商标权人及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另一方面规范了市场秩序,有助于营造公平、透明、健康的市场环境。除此之外,本案依法移送公安机关,也实现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
 
  来源:执法稽查处、市场监管执法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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