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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通告不合格食品处置情况的公告(2024年第2期)

发布日期:2024-02-03 来源: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江苏食品网讯近期,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官网上发布了《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18批次食品抽检不合格情况的通告(2024年第2期)》,其中涉及我市2批次不合格食品,现将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我市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相关企业处置情况公布如下:

 
  1、苏果超市有限公司金浦广场连锁店销售的国产甜香蕉,吡虫啉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共计54公斤,货值494.64元;已销售54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种植环节使用农药过量导致。浦口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第五十条第二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132.99元,罚款2000元。
 
  2、沃尔玛(江苏)商业零售有限公司南京赛虹桥分店销售的活鲫鱼,恩诺沙星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规定。经查,该企业购进上述产品10公斤,共计10公斤,货值418元;已销售10公斤,共计10公斤。未完全召回原因:因销售食用完毕,无法召回。经排查分析,不合格原因是养殖环节造成。雨花台区市场监管局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以及《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第十条第(二)项的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50元,罚款1000元。
 
  特此公告。
 
  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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