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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起连云港市首个食品安全领域地方性规定实施

发布日期:2017-04-27 来源:连网 浏览次数:1426

5月1日,我市首个食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规定《连云港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并对登记的要求、程序、时限等进行明确规定,为小作坊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武器”。

江苏食品网讯:    江苏食品网讯:5月1日,我市首个食品安全领域的地方性规定《连云港市市区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办法》(下称《办法》)将正式实施。《办法》对食品小作坊实行登记管理,并对登记的要求、程序、时限等进行明确规定,为小作坊规范化发展提供了“法律武器”。

  那么,《办法》出台,将从哪些角度规范我市的食品安全问题?4月25日下午,市食药监局召开新闻发布会,相关负责人进行了梳理解答。

  连云港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100余家

  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已成为社会关注的热点和焦点之一。食品小作坊是食品安全问题高发环节和监管的难点、重点领域。

  经过初步排查,截至目前,我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1100余家,产品主要有糕点、面制品、食用油、豆制品等。具有规模小、分布广及季节性、流动性、隐蔽性等特点;存在从业人员健康检查不到位、食品原料采购把关不到位和生产加工过程的安全卫生难以保障等问题。

  “从食品产业发展来看,食品小作坊客观上将大量长期存在。”市食品药品监管局政策法规与科技标准处处长何汉飞表示,为了管好食品小作坊,保护好港城百姓的“舌尖”安全,我市出台了该《办法》,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

  放心早餐、网上订餐不属于管理范畴

  据悉,《办法》所称食品小作坊,主要是指具有固定生产加工场所、生产规模较小、从业人员较少、生产条件简单,从事散装或者简易包装食品生产加工活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

  但是,食品小作坊不包含以下情形:食用农产品生产者;依托各类市场和食品经营场所,面向最终消费者,在同一或相邻地点,从事食品现场制售的商业店铺;在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环节中包含的加工制作行为和现做现卖行为;以中央厨房方式加工制作食品并配送餐的行为,如:放心早餐、网上订餐等;相关规定禁止小作坊生产加工食品的。

  申请登记提交材料程序严格

  今后,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办理食品小作坊登记证程序都有严格的规定。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食品生产监管处处长伏卫民表示,申请食品小作坊登记,要向申请人所在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下列材料:食品小作坊登记申请书;营业执照及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食品生产加工场所及其周围环境平面图、工艺设备布局图和食品生产工艺流程图;食品生产主要设备、设施清单;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生产加工的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的复印件;保证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

  “申请人提出登记申请后,区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应当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书面征询食品小作坊所在地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的意见。”伏卫民说。

  据悉,食品小作坊登记证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需要延续的,在届满三十日前向原发证部门提出申请。

  禁止生产婴幼儿配方食品等

  《办法》规定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加工的食品实行目录管理,并明确规定了哪些食品类型和行为是食品小作坊禁止的。比如:乳制品、罐头制品,用勾兑工艺生产的酒类,保健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婴幼儿配方食品和其他专供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国家和省规定的禁止生产加工的其他食品。

  据悉,食品小作坊除了禁止生产食品外,也不是其他所有品种食品都能生产,要按照准予食品小作坊生产食品目录来生产。具体可以生产加工的食品品种目录由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结合本地实际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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